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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青:以微型合作性金融机构推动农村金融改革

发布时间:2016/01/15 时尚新闻 浏览次数:890

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,国家开始越来越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,2015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更是把三农问题放在首位。金融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融通和调整的作用,高效率的金融体系能促使着经济稳健快速的发展。
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,金融机构不可或缺,在农村金融方面有深刻研究的金融专家刘青表示:“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状态,面对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组织形式发生的深刻变化,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供给却与之不相适应,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仍是整个农村改革最为薄弱的。”
农村改革的着力点是推进城乡互惠,重点需要破解“两大两难”,即“三农”需求大、融资难,城乡差距大、普惠难等问题,而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却迟迟不能有效突破,已经成为推动“三农”发展的瓶颈问题。目前农村金融主要表现为几大特点:一是农村不缺钱,缺的是一套把资金送到真正资金需求者手里的融资机制;二是农村不缺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,缺的是为基层服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。农村中的服务型金融机构不少,有商业银行、政策性银行、合作性经济组织。
刘青表示:“从农村金融改革的全局看,今天我国农村缺的不是大的金融机构,而是微型金融机构;不是商业金融,而是合作金融。商业银行一般服务对象为大企业和高端客户,大银行做这种低端业务肯定有一定的困难,主要是成本高,做这些事情就需要一些劳动密集型、成本低的机构。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仍相对落后,其金融需求主要是存、贷、汇等基本金融服务。同时,农业经济的薄弱性也要求金融服务具有低廉的成本。”
刘青还表示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户特点设立,农村的金融机构要符合农户基本需求,以简单的存取、汇兑和贷款为主的基础性金融服务。同时,起步阶段要坚持小额、微利的原则,尽可能降低经营成本,实现可持续性发展。发展微型的合作金融,是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需要,也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。以合作金融为纽带,走复合型的合作社之路,是今后合作金融发展的方向,也是完善农村生产关系,适应社会化生产力的客观必然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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